好消息,2017年惠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拟提至每月740元/人
市民政局近日起草了《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根据意见稿,2017年惠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/人•月,实行城乡一体化。其中,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510元/人•月,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410元/人•月。
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1620元/人•月,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不低于1184元/人•月。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为1500元/人•月。
意见稿要求,各县(区)要确保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保障资金。今年1~6月未按新标准发放的,要确保在7月10号前一次性补发到位。
来源:南方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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